信仰

論聖經

聖經乃是神所默示,全部六十六卷皆為聖靈感動人所寫成,記載神對人的啟示,在原文是毫無錯誤的。聖經是神的聖約,是信徒信仰與生活之完備寶庫和最高準繩。

 

論神

神只有一位,是又真、又活、三一真神。神創造天地萬物,祂是自有、永有,自存、永存的靈,又是全知、全能、全智、全愛,和有位格的神。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,各具獨特屬性,卻具相同本性、本質和本體。

神為聖父,聖父以恩慈統管萬有,按祂美旨主宰人類歷史,接納藉著基督得贖的信徒為兒女,又恆常以慈父的心看顧世人。神為聖子基督,是永生神的兒子,衪藉著聖靈生於童貞女馬利亞,道成肉身為神獨生子耶穌基督。祂具完全神性和完全人性,卻是沒有原罪、罪性和犯罪。祂順服在神律例之下,為愛世人,死在十字架上,成為贖罪祭。祂藉著神的大能第三日從死裏復活,帶著榮體向門徒顯現、升天,成為神和人的中保。祂將在榮耀中再來,審判世人。神為聖靈,神的靈就是聖靈,聖靈默示古聖人寫成聖經。祂高舉基督,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而自責,召世人到救主基督面前,以致重生得救。祂引領信徒認識真理,賦予屬靈恩賜、培育靈性、安慰信徒、服務教會、事奉神。

 

論人

人乃是神按自己的樣式所造成,具選擇善惡的自由,人本無罪,卻選上違背神的道路,以致罪進入全人類,惟有神的恩典、藉著主耶穌基督的救贖,人才能與神和好,得回人的尊嚴和基督的愛。

論救恩

救恩是全人的得贖,是神白白的恩典,賜給所有願意接納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人。救恩包括重生、成聖和得榮。蒙神揀選重生得救的人,神要保守直到永遠,信徒會因一時疏忽、軟弱、試探,陷在罪中,使聖靈擔憂,帶來審判,但不從恩典中失落

論神的揀選

揀選是神恩惠的旨意,為要使罪人重生、成聖和得榮。凡接受了主耶穌基督,又蒙聖靈成聖的人,神要保守他直到永遠,不會從恩典中失落。若因試煉而陷落罪中,將受時間性審判,又使基督蒙羞,但神將以慈愛信實使信徒蒙拯救

論教會

主耶穌在世時創立教會,也為了教會捨去生命。新約教會是由重生得救、接受浸禮的信徒所組成的地方教會,敬守主餐和浸禮,順從主的教導、各按其職、操練恩賜、權柄,廣傳福音直至地極。新約教會是一個自理、自養、自傳的體系,在基督的權能下,透過民主程序,按聖經設立牧師和執事,辦理教會事務。教會亦是基督的身體,包括歷代在主裏蒙恩得救的信徒,在末日迎接主再來

論浸禮和主餐禮

基督徒的浸禮是奉聖父、聖子和聖靈的名,將已經重生得救的信徒全身浸入水中,象徵與主耶穌基督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,表示願意與教會弟兄姊妹共同活出新生的樣式,直等主來。浸禮是一個禮儀,並無拯救能力。主餐禮主餐是按主的吩咐,藉著擘餅和飲杯去紀念主的死和再來。主餐禮是一個禮儀,並無拯救能力

論主日

主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,是為紀念基督從死裏復活。教會全體會友當守主日,共同敬拜、操練靈命

論國度

神的國度乃指祂統管宇宙,信徒當甘願讓神在心中掌王權,順服基督,祈求神旨運行,直等主臨

論末後的事

主耶穌基督應許再來審判萬民,神要按祂自己的時候和方法,終結這世界,那時死人要復活,惡人要被丟在永刑的地獄去,義人要得榮耀身體,永遠與主同在

論差傳與事奉

每一個基督徒和每一間主耶穌基督的教會,當遵從主託付的傳福音大使命,不斷努力,用各樣方法廣傳福音,推動和培育信徒參與個人佈道,短宣差傳,和奉獻傳道

論教育

新約教會可發展教育事工,當以傳福音和慈惠配合,可遵守均衡的學術自由,惟以基督為首、聖經權威為依歸

論管家職份

神是一切福澤的來源,基督徒是神所託付的地上管家,當把神所賜的一切,無論是屬靈的或屬地的,去事奉主耶穌。基督徒當秉承傳福音的託付,把什一奉獻交給所屬教會,以擴展聖工。基督徒當盡力以時間、恩賜和地上財物來服事教會,和眾聖徒團契相交

論合作

新約教會的全體會友應當齊心聯合推動差傳、教育及慈惠等事工,以擴展神國。各教會又當彼此合作,組成聯會推動全港、全亞洲及全球性聯合事工,秉承普世福音事工。亦可在不違背聖經真理原則下與其他基督教宗派、福音機構合作

論基督徒與社會制度

每一位基督徒理應在個人和整個社會政治、經濟和文化體系中秉行公義、真理和博愛,盡力協助孤兒、單寡、老弱和殘疾,協力抗拒各類型貪婪、自私和罪行

論戰爭與和平

每一位基督徒理應以公義為原則,尋求與人和睦;並按照基督的教訓和精神盡量使戰爭終結

論宗教自由

地上教會和政府理應分立、互不制衡、彼此尊重。教會當順服地上政府,遵行公民的責任,惟以創造主為其心靈、真理的指引。教會理應為在位的掌權者代求,政府理當保障教會遵行真理、傳揚福音的自由,也當保障各宗教自由宣講的權利。地上教會不當借用政府權力、資源去限制、管轄人民信仰;政府也不當藉著教會力量、資源去管轄人民思想,不當征收稅項以資助宗教活動

論信徒祭司職份

信徒皆祭司」即所有信徒在神面前一律平等,每一個信徒都可以直接來到神面前,每一個信徒都可以按照神賜的屬靈恩賜事奉神

論家庭

家庭是神所設立之人類社會核心元素,夫妻應由一男一女組成,乃神所配為終身伴侶,夫妻二人均具神的形象,應平等相愛、彼此敬重、以基督為首。兒女乃是神所賜之產業,父母當在屬靈上、道德上引領教導、以身作則。兒女當在主裏聽從父母

浸信會特色

信徒浸禮

  • 因信稱義、信而受浸,是個人的抉擇。
  • 浸禮是全身浸入水中。
  • 表示己經重生得救,願意與主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,並願意加入地方教會,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。(希臘文baptizo意即全身浸入水中)

地方教會

  • 新約教會是地方教會,「教會」一詞原文(ekklesia)在新約有九十三次是指地方教會,只有十五次是指普世教會。
  • 是會眾制。

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

  • 人皆罪人,需要主耶穌的救贖。
  • 得救是本乎恩,因著信。
  • 神必保守,永不丟棄。

信徒皆祭司

  • 蒙神揀選為祭司。
  • 基督為大祭司。
  • 基督是神人唯一的中保。

兩個禮儀

  • 浸禮和主餐禮。
  • 皆由主耶穌所設立。
  • 主耶穌吩咐教會遵守。
  • 兩者只具象徵性意義。
  • 浸禮和主餐禮只具象徵性的意義,並非神賜恩典的媒介,主耶穌基督直接把恩典賜給信徒,無需任何中間媒介。

兩個職事

  • 牧師:
    「牧師」一詞原文譯自希伯來文「牧羊人」,牧職亦承自舊約耶利米書之描述,「長老」、「監督」之職份相同,故為同一個職事。
  • 執事:
    「執事」職份首次在新約教會提及,起初負責事務工作與傳道及關顧牧養事工。

政教分離

  • 地上教會和政府理應分立、互不制衡、彼此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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