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題:為主而活
講員:陳伯安牧師
經文:路加福音 十四 26-27、33-35;加拉太書 二 20
26 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33 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34 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?
35 或用在田裡,或堆在糞裡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
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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