浸信會特色
信徒浸禮
因信稱義、信而受浸,是個人的抉擇。
浸禮是全身浸入水中。
表示己經重生得救,願意與主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,並願意加入地方教會,成為基督身體的一部份。(希臘文baptizo 意即全身浸入水中)
地方教會
新約教會是地方教會,「教會」一詞原文(ekklesia)在新約有九十三次是指地方教會,只有十五次是指普世教會。
是會眾制。
一次得救,
永遠得救
人皆罪人,需要主耶穌的救贖。
得救是本乎恩,因著信。
神必保守,永不丟棄。
信徒皆祭司
蒙神揀選為祭司。
基督為大祭司。
基督是神人唯一的中保。
兩個禮儀
浸禮和主餐禮。
皆由主耶穌所設立。
主耶穌吩咐教會遵守。
兩者只具象徵性意義。
浸禮和主餐禮只具象徵性的意義,並非神賜恩典的媒介,主耶穌基督直接把恩典賜給信徒,無需任何中間媒介。
兩個職事
牧師:
「牧師」一詞原文譯自希伯來文「牧羊人」,牧職亦承自舊約耶利米書之描述,「長老」、「監督」之職份相同,故為同一個職事。
執事:
「執事」職份首次在新約教會提及,起初負責事務工作與傳道及關顧牧養事工。
政教分離
地上教會和政府理應分立、互不制衡、彼此尊重。
